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为滨城区夜市经济保驾护航
导读 为进一步保证市民生活居住品质,推动夜经济有序健康发展,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滨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实际,按照放开而不放任,便民而不扰...
为进一步保证市民生活居住品质,推动夜经济有序健康发展,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滨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实际,按照放开而不放任,便民而不扰民的原则,积极开展城区便民管理与服务工作。现制定《滨城区早、夜市管理规定》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在城区主干道、人行道、盲道、消防通道、学校、医院及重要公共服务单位周边摆摊设点。
二、各早、夜市要严把摊点备案,完善设市标准。明确经营四至区域、经营时段、商户责任,做到定人定点定责。
三、疫情期间,所有经营业主一律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经营,对不服从管理人员禁止从事摆摊经营等行为。
四、禁止经营露天烧烤及其他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。
五、禁止使用高音喇叭,同时要保持好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,禁止垃圾随意堆放,做到人走摊净。
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坚持柔性执法,审慎包容的原则,积极践行“721”城市管理工作法,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,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,为滨城区夜市经济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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